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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2 15:41:08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3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视力健康,点亮光明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爱眼护眼知识。各地各校要按照《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体艺厅函〔2021〕24号)要求,坚持不懈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危害性,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举办知识竞赛、发出倡议书、推送近视防控宣传信息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健康用眼习惯。

  (二)加强近视防控培训交流。各地各校要加强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等重点人员的培训,经常性开展班级日常视力健康管理和学生用眼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工作效能。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地区间、学校间近视防控经验交流,充分发挥试点试验地区和特色学校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持续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三)有序推进户外体育锻炼。坚持安全为要,针对学生现阶段体质、体力和运动技能变化情况,科学设计和安排体育课堂教学,合理安排运动强度适宜的锻炼项目,引导学生逐步恢复体能。积极开展以恢复体能和增强趣味为主的户外体育活动,引导学生坚持参加体育锻炼。

  (四)纠正不良用眼行为。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每天2次眼保健操制度,规范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教育学生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引导学生纠正不良读写姿势。科学合理分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

  (五)强化家校协同。通过校园网、健康讲堂、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强化家长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参与孩子近视防控。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引导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阶段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形式。各地各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公益。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性,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请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职学校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我厅(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曾方,0771—5815227;电子邮箱:gxtwy1001@126.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15室体卫艺处,邮编: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5954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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