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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打好“组合拳”构建党务队伍“全链条”成长体系

发布时间:2023-03-26 06:54:13作者:佚名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江津区委教育工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以“三坚持”为基础,“三建立” 为关键,“三强化”为保障,构建党务工作人员“全链培养”成长体系。

  第一,以“三坚持”为基础,建好基本队伍。一是坚持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健全《江津区教委管理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在25到99人的中小学校或核定班额数在6个及以上的幼儿园(被托管学校数据纳入托管学校一并统计),办公室设置1名副职,专门负责学校党建、宣传等工作。编制数在100人及以上的中小学校,在设置1名党建专职办公室副主任的同时,明确1-2名普通教师作为党务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学校党建相关工作。二是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把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质过硬、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教师,选配到办公室从事党务工作。符合提拔条件并在党务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普通教师,优先考虑提拔为中层干部。坚持选配政治上坚定忠诚、素质上精明强干、工作上高效务实、能力上一专多能并具有党务工作经历的成熟中层干部充实到校级干部队伍中。 三是坚持落实相关工作量。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和岗位特点,落实好担任中层干部的党务工作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和绩效考核时计算管理工作量,负责党务工作的普通教师原则上参照学校中层干部计算工作量。

  第二,以“三建立”为关键,保障队伍稳定。一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坚持严把入口关的前提下,及时充实党务工作力量,严格落实非党员不得从事党务工作的要求,注重从教育教学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中,建立江津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务工作人员台账。二是建立调整备案制度。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备案制度,党务工作人员除提拔、处分、工作调动等原因外,原则上3-5年内不作调整。人员有变动须及时将更新后的党务工作人员台账报送至区教委备案,同时要求各学校党组织重视党务工作交接流程的落实,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的工作不畅。三是建立激励导向机制。建立党务工作人员评优评先、评职竞岗倾斜制度,明确党务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评职竞岗等方面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把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教师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结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等工作,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党务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导向。

  第三,以“三强化”为保障,增强队伍本领。一是强化专业方法。引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务干部注重工作方式和方法,学透党建工作的基本理论、政策、知识,吃透“上情”和“下情”,悟透党建工作的规律、特点、经验、趋势,研究透思路和措施。把握好党建工作中共性和个性、党建和业务、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继承和创新之间的关系,使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擂台比武、以考促训、印发工具书、做好传帮带等方式,帮助党务工作人员明确角色定位,找差距、学先进、补短板、抓落实,既学深悟透党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又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结合,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强化统筹督促和分类指导,严格审核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台账,严格把关党务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并将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调研督查内容。严格督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台账、工作量落实、岗位调整备案及评优评先、评职竞岗倾斜政策制定落实情况,通过强化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学校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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