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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6 06:58:1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及对历年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开展复评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363号)的要求,在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支持洛阳市孟津区等8个县(市、区)建设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开封市鼓楼区等7个县(市、区)建设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

  同时,通过对历年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进行复检,发现部分县(区)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领导重视程度弱化、制度设计不健全,缺少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详细的年度工作任务。二是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奖补资金使用不规范。大多数实验区、示范区采取临时性拨付专款的方式,没有固化成制度化的经费拨付通道,奖补资金没有按要求用于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三是条件保障不足,社区、老年教育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配备不到位,没有建立起奖励和表彰机制,激励引领更多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加入终身学习队伍。

  希望各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加强重视,严格对照建设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社区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高质量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2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名单

  2023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3-24/2713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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