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湖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湖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语委、省教育厅近期组织专家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拟认定湘潭大学等16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语委办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语委办);
邮编:410016;联系电话:0731-84714916;
传真:0731-84736649;电子邮箱:hnsyuweiban@163.com。
附件:湖南省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认定名单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湖南省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拟认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湘潭大学 |
2 | 长沙师范学院 |
3 | 衡阳师范学院 |
4 | 吉首大学 |
5 | 怀化学院 |
6 | 湘南学院 |
7 | 湖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8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9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0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11 | 长沙高新区明德麓谷学校 |
12 | 常德市武陵区第一小学 |
13 | 岳阳市华容县实验小学 |
14 | 娄底市双峰县芙蓉学校 |
15 | 长沙教育学院 |
16 | 汝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