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立足本科高校规模大、类型多的省情实际,坚持部省协同,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省级审核评估模式,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指导各高校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规划。新一轮高等教育审核评估是国家面向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的一个指导性方案,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陕西省成立独立运行的第三方机构“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的评估专家队伍,创建了“整改方案审查—整改中期检查—回访检查—整改成效考核”四环节整改检查反馈制度,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全面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与机制保障。按照要求,陕西省进一步建立优化部省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作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优势作用,制定科学有效的本地化实施方案和审核评估规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分类实施、分步推进。
——合理确定参评类别。陕西省坚持分类评估、特色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参评高校分类意愿的基础上,要求各高校实事求是、对标对表,按照自评结果合理确定自己的评估类别,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类别选择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全省39所参评高校中,有7所“双一流”高校选择第一类,有10所省属高水平大学选择第二类第一种,有12所省属本科高校选择第二类第二种,有10所新建本科高校选择第二类第三种,各校发展定位更清晰,目标更明确,措施针对性更强。
——科学遴选试点高校。陕西省坚持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为基本原则,在省属高校中选取2所发展定位清晰、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成效显著的高校,委托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通过部省协同、试点先行,为省属高校“树标打样”,力争将试点高校评估做成新一轮审核评估“样板间”,不断优化流程、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开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创新融入特色指标。陕西省结合区域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在国家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列7个审核要点,完善1个评价要点,实现评估指标部省有机融合,为高校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选择。在“专业建设”中,增加学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反馈机制和优化专业结构、改进专业设置情况等指标,引导高校提高结构质量;在“特色发展”中,增加服务地方和特色发展指标,考察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十四五”发展规划所开展的工作,引导陕西高校扎根西部,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优化评估流程和结果应用。陕西省在学校自评、专家评估、结果反馈、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基础上,着力强化整改中期检查和回访检验环节,切实督促高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在结果运用上,将评估整改结果与招生计划、新增本科专业备案挂钩,并将整改结果作为高校绩效考核、教改项目立项、学位点审核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审核评估、结果应用的模块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提升高校建设质量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