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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3年第2号预警

发布时间:2023-03-26 07:48:08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近期冬春交替,乍暖还寒,早晚温差较大,是校园传染病及其他感染性腹泻发病高峰期。全省自2023年2月底以来,流感发病数增多,主要以甲型流感为主,且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为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目前整体已进入低流行水平,但仍呈现局部零星散发状态。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结合既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征分析,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特别关注以下事件。

  一、特别关注事件

  流行性感冒: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省2023年流感发病高峰有所延后,预计将会持续高发,且不断出现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暴发性疫情。

  建议:各地各校一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主动对接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做好疫情的联合调查处置。二是严格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病愈返校、疫情报告和卫生消毒制度,患病学生和老师严禁带病上学上班。三是依据《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要求,加强流感样病例相关症状监测,出现高热伴咽痛、咳嗽等症状的学生立即转至健康驿站或医院并隔离上报。四是积极开展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意见》“六大行动”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精准施策,切实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健康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关注事件

  1.新冠病毒感染:数据显示,全省城市和农村均已过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整体处于低流行水平,但由于部分学校开学复课调查发现既往学生新冠病毒感染率较低,同时随着出入境人员增加,仍需做好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建议:一是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针对开学后新冠病毒感染情况摸底调查发现既往感染率较低的学校,应加强学生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快速响应,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三是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宣传,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2.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陕西省持续处于接羔生产的旺季,农牧民与牛羊的接触几率增多,应加强防控。

  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重点县(区)中小学校开展布病预防知识进课堂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师生防病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一般关注事件

  1.犬伤人事件:近期气温回升,民众衣衫逐渐单薄,暴露机会增加,各地犬伤人事件将会陆续发生,应提前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狂犬病危害及防治知识的宣传,做好师生教育工作。二是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后,应尽快到附近规范犬伤门诊处置伤口并接种疫苗。

  2.诺如病毒等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诺如病毒等感染性腹泻发病高峰期,应继续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一是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勤洗手,保持良好的手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增强学生自我防病意识。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每日晨检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三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厕所、垃圾和污水的卫生管理,开展食堂、宿舍、绿地等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四是定期开展饮用水检测,桶装水、直饮水主动索证索票,定期做好饮水机的清洁消毒、滤芯更换和检查记录,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3.食源性疾病:进入春季,天气转暖,植物开始生长,误食有毒植物、种子,食物保存不当导致霉变等,易发生食源性疾病。

  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严把食堂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三是严格落实食品操作规范,熟制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强化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坚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4.春季出游安全:师生出游踏青,应避免花粉过敏、交通事故及恶劣天气等因素引起的伤害事件。

  建议: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醒在出游的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范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的发生;花粉过敏患者做好防护措施;出游前查询目的地天气情况,恶劣天气应避免出行。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gsgg/202303/16/21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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