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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6 06:23:51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

  现将《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要点

  2023年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督政为首,督学为本,评测为矩,督审合璧共治,清朗教育生态”思路,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和审计监督、督促整改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工委、厅党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督导审计“双剑”作用,护航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助推教育强省建设蹄疾步稳。

  一、持续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1.对标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有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案例,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路举措,全面巩固“长牙齿”成果。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配齐配强督导工作人员、落实督导条件保障,确保正确履行职能。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坚持问责与激励并行,选树一批督导评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督促政府履行优先发展教育职责

  2.做好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接受国家实地督查,统筹推进问题整改。

  3.持续开展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印发2022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实地复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研究制定2023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思政课、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改革评价方式方法,加强评价结果使用。督促指导市(州)政府对县级政府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三、统筹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4.持续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督促引导各地切实加强办园行为管理,持续提升保教质量。加强调研和过程督导,指导各地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级自评和市级初评,按计划对申报县(市、区)开展省级督导评估。指导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区扎实进行整改,充分做好迎接国家评估认定相关准备。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5.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加强过程督导,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积极推进县级自评、市级初评工作,按计划对申报县(市、区)开展省级督导评估。持续跟进2022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县(市、区)的整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适时提请国家实地督导评估认定,为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树立标杆。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均衡发展成果。

  五、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督导

  6.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督导,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加强督导问题整改和督导结果运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高质量、全覆盖。

  7.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组织国家试点县、省级试点县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细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总结试点经验,为全省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持续扩大学校自我督导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

  六、持续开展职业院校督导评估

  8.围绕职业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将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关键能力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作为评估重点,按国家要求开展职业院校督导评估。将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推动有关方面将评估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七、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评估改革

  9.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评估改革的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评估改革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改革,结合省情研究制定各类高等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省高等学校评估体系。

  10.统筹实施高等学校评估监测工作。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省级评估,督促指导高校做好迎接国家评估准备;对通过合格评估的高校开展整改情况督导复查。召开全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会,总结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经验,按计划开展审核评估。通过分类评估,引导高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体系,组织实施本科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原则上按2%的比例抽检本科毕业论文,按5%的比例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督促上一年度抽检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落实整改,抽检结果运用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挂钩。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组织编制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

  八、切实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11.紧盯2023年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督导,推动重大事项、重点任务落实。继续将“双减”作为督导“一号工程”,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2023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督学作用,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督导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巩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压减成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12.持续加大对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大班额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督办,确保问题有效解决。每月督办,全力督促全省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九、持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水平

  13.健全第三方专业机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持续做好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解读,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

  十、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14.印发《四川省督学管理办法》,做好第五届省督学换届工作。强化督学培训考核,促进督学履职尽责。加强四川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

  十一、持续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15.持续抓好经责和收支审计。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和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对3所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事担当。组织开展12个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强化财务管理,推动事业发展。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高校和厅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十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16.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个人自学、党员领导干部导学、集体研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学懂弄通悟透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堪当重任的督导审计干部队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督导一线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基层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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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3/3/24/ef757af726c24ad9b54ee5ab5d0d89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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