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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比选机关第9栋办公楼拆除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6 06:24:36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单位,作为机关第9栋办公楼拆除项目实施单位。请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及时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教育厅机关第9栋办公楼拆除项目。

  二、项目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三、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教育厅机关第9栋办公楼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该建筑由东侧单元(以下简称A单元)和西侧单元(以下简称B单元)组成。A单元为一栋地上4层的砌体结构房屋,面临人民南路一段主干线,建筑面积约为586.7平方米;B单元为一栋地上3层的砌体结构房屋,面临陕西街,建筑面积约为994.9平方米。经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该房屋的结构安全性综合评为Dsu级。其他现场条件等情况,请各参选人自行踏勘了解。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教育厅机关第9栋办公楼A、B两个单元进行整体拆除;拆除物处置;场地废渣、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拆除后场地清理等。

  四、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20天。

  五、项目报价

  本项目报价包括拆除报价和残值收益报价两部分。报价表样式详见附件3。

  1.拆除报价。各参选单位拆除报价不得高于197186.55元。

  2.残值收益报价。各参选单位残值收益报价不得低于14350元。

  六、参加比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选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八)参选单位与其他参选单位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的特殊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企业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七、比选公告及报名

  (一)比选公告

  在教育厅官网公告本次比选。

  (二)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10:00-2023年3月22日10:30。

  2.报名地点。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本公告第六条第十点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同时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报名后将在2023年3月22日10:30现场开启本项目响应文件。

  八、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0:30。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3月22日10:00-10:30。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递交地点。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二楼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包括: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③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⑤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2.密封和签署。响应文件打印1份,可不胶装。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九、确定服务单位

  2023年3月22日10:30,在教育厅机关二楼会议室,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在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中,选择最低有效报价(有效拆除报价-有效残值收益报价)单位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最低有效报价相等,则在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

  十、商务要求

  1.中选单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先按其响应文件残值收益报价金额,将拆除残值收益上交省级财政后,方可入场开展拆除工作。

  2.采购人向中选单位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拆除、拆除物处置、场地废渣、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拆除后场地清理等任务。

  3.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属地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完成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4.整个拆除场地清理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收到中选单位按其响应文件拆除报价金额开具的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拆除价款。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118575。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承诺函

        3.教育厅机关第9栋办公楼最终报价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3/3/17/bf8106257b214c529f2938640852b5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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