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6号)的要求,教育厅将于2023年和2024年安排举办学校体育、美育相关赛事(展示)活动,现将部分赛事(展示)活动遴选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主体
以县(市、区)或高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可依托所辖学校、训练基地等,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或高等院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支持各地各高校联合申办。
二、基本条件
(一)承办单位须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务精通,重视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二)需有相关专业机构、团队和人员负责落实赛事(展示)活动筹办工作。团队人员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做事公平公正。
(三)承办赛事(展示)活动需具备良好的基本条件,能充分调动资源,提供服务保障、经费保障、交通保障以及活动期间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并具备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能够为赛事(展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包括参赛参展人员餐饮住宿等。能够做好活动期间各项健康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安排
详见附件 1、附件 2。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纳入教育厅年初预算管理。按照预算安排给予承办单位适当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协调解决。
五、申请程序
(一)各申请单位根据项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申报。请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18:00 前将盖章后的承办申请表(附件 2、附件 3)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纸质版 (一式两份)邮寄至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26 号。
(二)教育厅将组织相关处室、专家结合承办单位日常工作情况统一开展评定,确定承接单位。评定结果在教育厅官网公示3 个工作日后,以正式文件通知。
联系人:杨荔(美育)、吴晓福(体育),联系方式:028-86111554、86113398,美育类申报邮箱:scsjytmy@163.com;体育类申报邮箱:794434095@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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