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四川省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强近视防控科学普及和健康教育,培育视力健康文化,持续有效推进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研究,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组建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才兼备,在全国或当地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领域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2.业务素质过硬,熟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面向广大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的丰富经验和高度热情,热心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和完成相关近视防控宣讲任务。
(二)不同类别宣讲团成员具体要求
1.专家宣讲团成员要具备医学(眼科、眼视光学)、公共卫生(儿童青少年卫生、学校卫生)等相关专业背景,有较高学术地位、业界影响力,中级职称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2.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宣讲团成员可从省、市、县三级教育主管部门中遴选和推荐,应在教育主管部门担任相关领导职务,负责近视防控工作一年以上,在近视防控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取得突出成效。
3.校(园)长宣讲团成员应具备先进的近视防控工作理念,能有效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视觉健康环境。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域内学校优先推选。
4.家长宣讲团成员应掌握科学的眼健康知识和科普技能,具有较强宣讲能力和家校共育意识,能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积极推进家校协同防控。
5.大学生宣讲团成员应为四川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对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相关工作具有较大热情,课余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和完成宣讲工作,积极配合其余宣讲团完成相关工作。眼视光学相关专业学生优先推选。
二、职责要求
(一)宣讲团成员应当主动加强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知识、技能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宣讲能力。每学期内平均进校园面向学生宣讲3次,全年累计宣讲不少于8次。
(二)宣讲团成员应当及时根据宣讲对象的意见建议,调整宣讲内容,改进宣讲方式,确保宣讲效果。严禁利用宣讲团成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利用宣讲团成员身份参与商业活动。
(三)宣讲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宣讲团集体备课会和近视防控研讨活动,严格按照宣传工作方案和统一课件进行科学、规范宣讲,积极为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建言献策。
(四)宣讲团成员应当积极主动了解所在市(州)、县(市、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推进近视防控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每年6月和12月将近视防控宣讲工作总结报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三、遴选程序
(一)市(州)、高校推荐。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遴选标准和名额分配(见附件一)择优推荐宣讲团成员。专家宣讲团成员由市(州)卫生健康委或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宣讲团、校(园)长宣讲团、家长宣讲团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商议审定后推荐;大学生宣传团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5个区域设立分团,分别由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攀枝花学院、四川民族学院5所高校作为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大学生宣讲团副团长单位并推荐相关成员。
(二)邀请入选。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者自动入选宣讲团。教育厅将商请科技、体育、广电、公安、消防、军队等行业系统推荐社会知名人士入选宣讲团。
(三)审核认定。根据市(州)、普通高校推荐情况,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公示、认定和公布,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或普通高等学校填写《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二)和《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三),于2023年3月21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报教育厅,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鹏
联系电话:028-86110854
报送邮箱:scsjytws@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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