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复查升类工作的通知》安排,2022年11月,我厅开展了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经专家组评估、省教育厅审定,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结果
(一)升类结果
北京市北海幼儿园贵阳分园、凯里市第四幼儿园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
安顺市实验学校幼儿园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二类);
(二)复查结果
花溪区花溪幼儿园以优秀等次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复查;
贵州师范大学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二类)复查;
兴义市贵醇贝贝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三类)复查。
二、有关要求
(一)建立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强化指导。各地要指导被评估幼儿园根据评估意见,聚焦存在问题,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制定详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贵州师范大学幼儿园要尽快理顺办园制度,规范办园行为。贵阳市教育局要指导花溪区进一步完善区域幼儿园持续发展及科学管理机制,改善花溪区花溪幼儿园办园条件。黔东南州教育局要指导凯里市第五幼儿园加大整改力度,规范保教管理,做好今年复查准备。
(二)总结有益经验,引领示范提升质量。各地要按照省级示范园建设规划,做好省级示范园培育工作,确保2025年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省级示范园,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省级一类示范园,持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要指导省级示范园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在持续提升保教质量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示范引领职责,积极发挥辐射作用,带领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共同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园品质,为推动全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快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市(州)教育局指导复查及升类通过的幼儿园,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指导进入第二次评估的幼儿园,于4月15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做好迎评准备。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告经市(州)教育局审定后,于5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
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