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成函〔2023〕2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3〕3号)精神,持续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2023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工作。现就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允许具备招生资质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普通中专学校,与省内高职学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工作。
其他有意愿、有条件承担“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任务的中职学校,需经市教育局统筹研究后,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二、招生专业
合作院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适合长学制培养的专业进行招生。同时,应提高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所占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年制招生专业须经省教育厅备案,高等职业学校的二年制招生专业须经教育部备案。未备案专业一律不得招生。
三、工作要求
1.“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工作是我省贯彻《职业教育法》精神,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搭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的重要举措,各市各校要高度重视,持续扩大招生规模,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合作院校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一体化培养管理模式,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实训室建设、实习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贯通,杜绝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课程重复设置、教材选用不符合分段培养要求、实习实训重复安排等问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高职学校牵头制订,招生工作开始前在合作院校各自官网向社会公布。
3.高职学校要充分发挥统领、带动作用,全程参与常规教学、学期考核、转段考核等方面的管理;中职学校要充分发挥基础作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合作院校要加强沟通协作,不得出现管理缺位、培养环节缺失等问题。“三二分段”五年制学生应独立编班。
4.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专业的统筹,优化招生专业布局,避免出现学校招生专业同质化、同一专业布点数量过多等情况。原则上,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合作招生专业应为同一专业大类;中职学校同一个专业限与两所高职学校的1个相关专业对接,或与一所高职学校的2个相关专业对接。
四、其他
1.拟招收“三二分段”五年制学生的市属中职学校,须与合作的高职学校签署《2023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意向书》(以下简称《培养意向书》,见附件1),依次报市教育局批准、省教育厅备案。省属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签署的《培养意向书》直接省教育厅备案。《培养意向书》中学校名称以公章名称为准,招生专业使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全称。
2.2023年4月21日前,各市教育局将所属中职学校的《培养意向书》《“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招生人数和转段率统计表》(见附件2)审核后报至指定邮箱。省属中职学校学校自行报送。
3.优先支持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分榜排名靠前的学校开展“三二分段”五年制人才培养工作。
联系人:杨皓天,联系电话:0351-3046534,邮箱:zcjdfz@sxedc.com。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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