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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第二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6 17:18:53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领域)教师队伍建设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我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为建立一批专业实力强、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且数量充足的优质教师培训基地,有力支持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结合首批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现就做好我省第二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遴选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高中阶段学科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 、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三)其他

  学前教育(教师、园长)、特殊教育、班主任(高中、初中、小学)、劳动教育(高中、初中、小学)、融合教育、幼小衔接、专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高中、初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书法(书法教育、甲骨文等)、生命与安全教育、培训团队、校长(高中、初中、小学)。

  二、遴选对象

  (一)从事教师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

  (二)具有教师培训经验和专业优势的其他高等院校。

  (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

  (四)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其他专业培训机构、事业单位等。

  (五)优质中小学(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或特色校)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三、遴选条件

  (一)培训业绩

  申报单位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或其他专业培训机构的须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教师培训经验,有健全的培训项目管理部门和完备规范的管理制度,服务意识强,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申报单位为中小学幼儿园的须具有承担师范生实习实践或教师培训跟岗研修经验且效果良好。

  (二)师资队伍

  1.具有优秀的专家团队。设置项目首席专家,事业机构首席专家须为本机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他机构首席专家须为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首席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能全程参与培训项目指导。专家团队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本机构专家占比不低于30%,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比例不低于50%,且有一定数量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育一线名优教师及校(园)长。

  2.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善,能够充分调动融合优质资源,提供培训项目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服务保障。

  (三)场地平台

  1.具有满足线下培训项目需要的培训教室和相应的培训设施,并能提供食宿等生活后勤保障。其中自有校舍(含自有产权或有租用期在承接项目周期内的租赁合同)面积满足培训项目需要。

  2.具有稳定的、优质的教师跟岗研修基地,能够有效满足教师进行跟岗实践、教学观摩、情境教学等需要。

  3.线上培训项目使用的平台应完成工信部ICP备案,公用网络IP地址、域名、事业法人机构等符合法定要求,平台所属公司及远程教育培训机构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提供APP平台的,应完成教育部教育APP备案。平台功能符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相关要求。

  4.线上培训平台应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带宽、并发承受能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相应参训项目并发访问要求,数据存储安全,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且具有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突发状况。

  (四)课程资源

  1.申报高中阶段学科的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须具有覆盖高中阶段所有学科的在线培训课程资源。

  2.具备课程开发能力,已开发的教材资源、案例资源、网络资源等课程资源丰富适用、形式多样,能够满足所申报学科(领域)教师个性化选学需要。

  3.课程资源内容新颖,针对性、实用性强,且有一定比例的实践性课程。

  (五)制度建设

  具有完善的学员管理、教学管理、课程管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经费使用、档案管理、成果凝练等培训管理制度。

  四、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单位申报。各申请单位根据遴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我厅教师教育处。其中,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须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

  (二)形式审查。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资质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教师培训基地。

  (四)公示公布。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对拟入选的教师培训基地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其他

  (一)培训基地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质,同一法人单位内下级部门分头申请者,不予受理。已经入选我省首批教师培训基地的学科无需重复申报。

  (二)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实行审核备案制,只需提供《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申请表》。

  (三)省教育厅将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332 号)精神,对入选的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进行动态管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张会敏 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邮箱:lisheliang@jyt.henan.gov.cn。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申请表

  2.申报单位需提供材料清单

  2023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3-23/271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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