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融媒体+育人”工作试点单位建设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融媒体+育人”工作试点单位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6 18:14:46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融媒体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加快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增强网络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探索我省高校“融媒体+育人”的机制和路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融媒体+育人”试点单位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校园网络文化,调动高校加强网络育人工作积极性,积极探索掌握网络育人主动权、网上舆论引导权、网络管理主导权的经验和办法。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的原则,坚持融媒体工作和育人工作一体发展和协调发展,实现和形成“融媒体+育人”的工作格局,促进我省高校网络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试点工作以探索创新高校网络育人为核心,着力构建河南省高校网络育人的系统工程,重点通过打造一批平台阵地,培育一批网络名师,建设一批专兼队伍,创新一批理论研究,推出一批精品项目,开展一批特色活动,创作一批优秀作品,落地形成“融媒体+育人”的成果,增强网络育人的功效。

  申报和入选“融媒体+育人”试点单位的高校,既要完成目标和任务,也要承担和目标任务相一致的工作职责。

  1.管理机制探索。探索建立由学校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网络育人工作管理机制。尤其是将融媒体机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部门实现一体化工作的机制体制探索,落地转化为具体的实体性工作。

  2.平台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媒体融合,建设新型教育融媒体,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竞争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融媒体育人平台阵地。打造集统筹调度、融媒发布、舆情应对、政务服务、公众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指挥的融媒体体系,不断推进网络育人能力的现代化。

  3.精品项目打造。积极通过项目化运作模式,促进“融媒体+育人”工作的品牌化建设,凝练一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可总结、易实现、能推广的“融媒体+育人”工作精品项目,并逐步形成项目组群。

  4.网络名师培育。培育一批学校“融媒体+育人”网络教育名师,并形成专业背景丰富、工作职能多样、年龄层次分明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名师群体。

  5.专兼队伍营建。建设一批专兼结合的“融媒体+育人”队伍,培育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有志于在网络育人领域持续投入并作出贡献,且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校网络工作骨干,不断加强工作队伍培训,保证队伍相对固定。

  6.特色活动开展。积极开展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的网络育人主题活动,探索开展网上网下具有本校鲜明特色的“融媒体+育人”活动。建设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特色网络活动品牌成果。

  7.优秀作品创作。创作和推出一批“融媒体+育人”优秀作品,尤其是微视频、微电影等师生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作品。引导师生积极参与作品创作,作品能够引发较大量的关注、转发、评论,有效发挥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8.理论研究创新。发挥高校网络育人工作智库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融媒体+育人”实践和理论创新研究,定期总结成果,形成先进经验。开展网络思想政治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承担课题、发表成果,为“融媒体+育人”工作提供学理支撑。

  9.工作条件保障。高校党委对网络育人高度重视,在专职人员配备、经费物资、办公场地、工作运转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经费使用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三、申报条件

  1.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体制完善。设有实体性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机构,编配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队伍。在积极探索“融媒体+育人”管理工作机制过程中,已积累一定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2.学校融媒体工作成熟度高,在全省教育系统影响力较大,已经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亮点,具备与相关高校和媒体机构开展协同创新的能力和条件,相关网站、平台或栏目在全国、全省同类评选中取得较好成绩。

  3.学校网络思政工作队伍健全,涵盖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思政工作部门骨干力量,比如网络教育名师、辅导员年度人物及素质能力大赛获奖选手和思政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

  4.学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网络正能量宣传和各类网络作品征集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网络作品创作能力,通过拍摄微视频等方式展示身边的典型人、典型事,利用新媒体形式讲好河南教育故事。

  5.学校长期与教育厅融媒体平台保持沟通,长期积极配合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豫教思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成相关选题策划、编辑制作、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6.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障到位,设有专项预算经费支持,具有良好的网络硬件、软件条件。

  四、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河南省高校“融媒体+育人”试点单位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须提交复印件)。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并经学校党委审核、加盖公章。

  材料务必于2023年4月28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用邮政快递EMS方式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9),邮政编码:450018,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szc@jyt.henan.gov.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校融媒体+育人工作试点单位申报书”。相关材料评选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五、相关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实际进行申报,申报学校党委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对于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的高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评审考核,根据评审考核确定试点单位,并给予试点单位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已获评过首批“融媒体+育人”工作试点和培育单位的高校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联系人:郑燕辉,0371-69691982;陈幸可,15238015939。

  

  附件:河南省高校“融媒体+育人”试点单位申报书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4-12/27238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