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省第四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和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拟报请省政府批准以吉林省中工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单位、反映人保密。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130051
联系电话:0431-88905801
附件: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
吉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