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关于2023年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关于2023年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6 16:51:22作者:佚名来源: 吉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省第四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和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拟报请省政府批准以吉林省中工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单位、反映人保密。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130051
联系电话:0431-88905801
附件: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

  吉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jl.gov.cn/zwgk/ggl/202304/t20230413_86923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