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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6 18:05:00作者:佚名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体〔2023〕19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进一步落实《海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琼教体〔2019〕28号)和《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琼教体〔2021〕76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建海南省第二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现就遴选第二届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才兼备,在全省或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2.有面向广大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的丰富经验和热情,热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和完成相关近视防控宣讲任务。

  (二)宣讲团成员的具体要求

  1.专家成员要具备医学(眼科)专业背景,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业界影响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校(园)长、骨干教师成员从省级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幼儿园)中优先推选,应具备先进的近视防控工作理念,能有效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视觉健康环境。

  二、遴选程序

  1.市县级推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基本条件和宣讲团成员具体要求,推荐宣讲团成员各2—3名,海口、三亚可推荐4-6名。

  2.高校、中职学校、省属中学推荐。各院校根据基本条件和宣讲团成员具体要求,推荐专家成员1-3名,校长或骨干教师成员1名。

  3.审核认定。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院校推荐结果,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认定和公布。

  三、职责要求

  1.宣讲团成员应当主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技能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学期内平均每月进校园面向学生宣讲1次,全年累计宣讲不少于8次。

  2.宣讲团成员应当及时根据宣讲对象的意见建议,调整宣讲内容,改进宣讲方式,确保宣讲效果。严禁利用宣讲团成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3.宣讲团成员应当积极主动了解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推进近视防控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每年年底前将近视防控宣讲工作总结报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地各校将《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1份报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余能超,联系电话:65316154,电子邮箱:13973177599@163.com。

   

  附件:1.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2.海南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

  面貌

   

  人员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

   

  职务

   

  专业及

  研究方向

   

  学历与学位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及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邮编

   

  电子邮箱

   

  学习经历

  (从大学开始)

   

   

   

   

   

   

   

   

   

  工作简历

   

   

   

   

   

   

   

   

   

  本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正反面打印。

  2.“人员类别”分为:专家、校(园)长、骨干教师。


  

  附件2

   

  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专业及研究方向

  工作单位

  1

   

   

   

   

   

   

   

   

  2

   

   

   

   

   

   

   

   

  3

   

   

   

   

   

   

   

   

  4

   

   

   

   

   

   

   

   

   

  ……

   

   

   

   

   

   

   

   

   

  注:1.表格不够填可自行加页。

  2.“人员类别”分为:专家、校(园)长、骨干教师。

  3.联系方式: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原文链接: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304/84f101da77fd4d90852db652c0c852d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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