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机制。毕节市内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在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文体部门指定的服务工作窗口进行申报办理,现就审批公告如下:
一、名称申报
举办者可以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后,在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文体部门指定的服务工作窗口进行审核,申报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设立申请
举办者明确经营性质、类别、层次、培训范围等内容,按照《贵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贵州省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指导意见(试行)》《贵州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及县(自治县、市、区)审核审批要求,向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文体部门指定的服务工作窗口提交申请设立材料。
三、审核审批
实行双审制。在审核审批环节由教育部门和相应类别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审批,执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制发办学许可证。
四、法人登记
举办者持办学许可证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同时,至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已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不再重复登记,但须在2023年6月底前完善办学许可证审批及税务相关登记程序,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和登记的,将作为非法办学进行综合执法。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证照后均录入“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纳入全流程监管。
具体办理操作及材料,详情咨询各县(自治县、市、区)或见各地公告。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无证无照非法举办校外培训进行监督举报。毕节市教育局:0857—8237922;
毕节市科技局:0857—8223474;
毕节市体育局:0857—8223854;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0857—8221945;
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0857—8234099;
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8236956;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0857—5251109;
大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5221671;
黔西市教育科技局:0857—4246002;
黔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4222419;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0857—7222644;
金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7221485;
织金县教育科技局:0857—2194003;
织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7622102;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0857—3521496;
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3521335;
威宁县教育科技局:0857—6225755;
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6221051;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0857—3221299;
赫章县文体广电旅游局:0857—3222787;
百里杜鹃管理区教育(科技)局:0857—4887128;
百里杜鹃管理区文体广电局:0857—219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