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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16:31:5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经各地推荐和专家审核,确定了50个名师工作室,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并就进一步做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以中小学校、教研部门心理健康教育知名专家个人姓名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辅导、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管理培训等内容为一体的机构。名师工作室旨在培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采取师徒制的小组化培养形式,提高学员所在区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学生受益面,提升学员朋辈带教能力。到2025年,建成50个自治区级名师工作室,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积极研究、学科造诣深厚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质心理健康教学资源库,促进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师资培养体系。

  1.开展师徒结对培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采取师徒结对方式,每人带教15—30位学员,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与策略、教育教学原理与技术、心理咨询理论与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以及教书育人的严谨态度与作风、阶段性心理问题专题研究与干预等方面,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带教与指导,建立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1+N”合作互动、共同发展的专业成长平台。

  2.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制定本工作室发展规划,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素养。名师工作室成员要制定本人专业发展规划,完善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3.承担培训工作。推荐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承担自治区级中小学心理健康培训任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至少开展4次市级示范课、研讨课或专题学术讲座,定期集中对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讨、专题沙龙等活动。每个名师工作室成员每学期至少要有1节校级(含)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各名师工作室要围绕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难点问题,选取一个方向作为研究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每年撰写不少于1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三)发挥引领辐射作用。认真总结凝练工作室经验,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每个工作室与本区域若干所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或心理辅导室建立结对共建帮扶机制,引领和促进本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均衡、有序、快速发展。

  (四)创新联动机制。名师工作室应与区内外名师工作室、高等院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互动交流、协同合作、相互借鉴,创新教研模式,形成教师发展合力,促进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五)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常态化发布名师工作室活动简报,收集、发布教学教研信息和成果,开发优质教育资源,为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线交流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供载体,使该平台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中心。

  三、组织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统筹管理,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工作室的申报评审、考核评估等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设在广西师范大学)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专业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研究审议工作室三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专家对工作室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网站,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宣传推广,对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二)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的名师工作室有协同管理的职责;各地教育研究机构对本地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活动开展有协调、支持和指导的职责。各有关中小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应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办公接待室、个体心理辅导室、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放松室、心理辅导活动课专用教室等。工作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管理资料和信息化管理设备,性能完好;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来源稳定。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确保他们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并将其参与工作室建设的工作量分别按照所在单位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的30%计入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量。

  (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指导下,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经费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名师工作室开展相关工作。

  (二)名师工作室建设期间,自治区教育厅每年为每个工作室提供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经费,连续安排3年,由财政按年度下达,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遵循财务相关制度,由工作室管理人员统筹安排,所在单位监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软硬件配置和培训活动组织等,包括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网络线上支持以及学习资源建设;集中研修、培训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食宿费(含工作室成员的食宿费用,不含差旅费)和其它费用(含会务、场地、课酬等);课题研究、研究成果的宣传、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开支。

  (三)对补助经费进行管理的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经费。每笔支出必须有负责人和经办人两人签字,在发票或领款单上注明资金用途。补助经费应于当年年底前完成使用。

  五、考核及结果运用

  (一)考核方式以自评和考核相结合。名师工作室实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三年综合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建设周期内,由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考评形式为听工作汇报、查原始材料、看工作业绩、访相关人员、审资金使用、定是否合格、提意见建议、评创新成果等。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工作室每年12月底向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3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工作室网上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实地督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均作为年度考核和结项验收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名师工作室,自治区教育厅将足额拨付下一年度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定期整改,并向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提交整改报告。年度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情况核减或停拨下一年度补助经费。三年综合性评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资格并摘牌。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将考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并向工作室所在学校及所属主管部门通报。

  (三)工作室悬挂统一牌匾,牌匾由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统一制作颁发。

  (四)名师工作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直接取消资格并摘牌:

  1.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言论或政治倾向;

  2.出现违法、违纪、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师德的错误行为; 

  3.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在社会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4.工作经费使用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5.其他经组织研究决定须直接取消认定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各地要将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作为推动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的重要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室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三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建设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附件: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

   

  

  序号

  市名称

  所在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工作室

  主持人姓名

  1

  南宁市

  南宁市南湖小学

  小学

  黎春平

  2

  南宁市

  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

  高级中学

  苏娟

  3

  南宁市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

  完全中学

  卢静

  4

  南宁市

  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

  完全中学

  黄德信

  5

  南宁市

  南宁市第二中学

  完全中学

  容之博

  6

  南宁市

  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研部门

  梁臣凤

  7

  南宁市

  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研部门

  杨斌勇

  8

  南宁市

  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研部门

  耿春华

  9

  柳州市

  柳州市第三中学

  高级中学

  涂红涛

  10

  柳州市

  柳州市钢一中学

  高级中学

  余潇

  11

  柳州市

  柳州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赖彩华

  12

  柳州市

  柳州市铁二中学

  高级中学

  蒲海燕

  13

  柳州市

  柳州市第一中学

  高级中学

  马列子

  14

  柳州市

  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研部门

  韦献华

  15

  桂林市

  桂林市柘木初级中学

  初级中学

  黄华凤

  16

  桂林市

  桂林市第五中学

  高级中学

  唐雪旭

  17

  桂林市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完全中学

  熊伶俐

  18

  桂林市

  桂林市第十八中学

  完全中学

  黄新新

  19

  桂林市

  灵川县教育局

  教研部门

  李红云

  20

  桂林市

  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研部门

  赵颖慧

  21

  桂林市

  永福县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部门

  李燕松

  22

  梧州市

  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小学

  刘敏丽

  23

  梧州市

  梧州市第二中学

  高级中学

  王妍娜

  24

  梧州市

  梧州市第八中学

  高级中学

  黎珍

  25

  北海市

  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吴海梅

  26

  北海市

  北海市北海中学

  高级中学

  冯旷

  27

  北海市

  北海市第五中学

  完全中学

  梁燕玲

  28

  北海市

  北海市第三中学

  初级中学

  张利佳

  29

  北海市

  北海市教育局

  教研部门

  刘兴友

  30

  防城港

  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杜娟

  31

  钦州市

  钦州市外国语学校

  初级中学

  李达通

  32

  钦州市

  灵山县灵山中学

  高级中学

  周雪彬

  33

  钦州市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教育行政部门

  于海娇

  34

  贵港市

  贵港市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梁星玲

  35

  玉林市

  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第二小学

  小学

  欧秀炫

  36

  玉林市

  玉林市北流市贵门堂小学

  小学

  龙洁

  37

  玉林市

  玉林市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

  初级中学

  吴桂泉

  38

  玉林市

  玉林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卢金山

  39

  玉林市

  玉林市第一中学

  高级中学

  李昌凤

  40

  玉林市

  玉林市博白县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部门

  冯小慧

  41

  玉林市

  玉林市容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教研部门

  欧萍

  42

  百色市

  百色祈福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李丽平

  43

  百色市

  右江区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

  姚秋竹

  44

  贺州市

  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李静

  45

  河池市

  河池高级中学

  高级中学

  韦乔

  46

  河池市

  宜州区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

  曾丽平

  47

  来宾市

  武宣县实验初级中学

  初级中学

  何春宁

  48

  来宾市

  来宾市第四中学

  高级中学

  范丽华

  49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小学

  李丽艳

  50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高级中学

  李丽红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6333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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