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省气象局于2023年5月11日06时20分发布暴雨四级预警:受弱冷空气和切变线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本岛文昌、琼海、海口、定安、屯昌、儋州、澄迈、临高等市县的部分乡镇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水,个别乡镇将超过200毫米。
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预报预警情况,经会商研判,省三防总指挥部于2023年5月11日08时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现要求海口、儋州、琼海、文昌、定安、屯昌、澄迈、临高等市县教育系统要立即启动不低于省防总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按照《海南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琼教规〔2022〕6号)职责分工做好责任落实,做好隐患排查、安全提醒、防御和值班值守等工作。其他市县教育系统要加强会商研判,做好防范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有关高校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