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系统”学籍备案模块注册全日制学籍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四、评选程序
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院系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一)评选流程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院系推荐的人选对象。
2.院系推荐。各院系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单位)出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将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4.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前整数),对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制作优秀毕业生数据库(.dbf格式),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3.各学校(单位)需报送2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4.报送方法。材料报送实行线上和线下同时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报送。各学校(单位)要在2023年5月26日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sl Foxpro)数据库结构》(附件3)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高校就业创业协同办公平台(网址http://hnbys.haedu.gov.cn)报送。各学校(单位)账户为学校全称首字母@hnbys.gov.cn(如密码忘记请联系网站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371-65798701)。
(2)线下报送。各学校(单位)要在5月31日前将纸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学校(单位)印发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六楼A606室,受理人:王小寅,联系电话:0371-65798701),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评选所需表格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hnbys.haed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学校(单位)也可根据本校(单位)实际情况对省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宣传推介
1.抓实校内宣传。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单位须在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2.抓实优质推介。开展“优生、优企、优岗”专项就业双选会活动,针对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省优秀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 称号等相关情况的,学校(单位)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向省教育厅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退回。
各学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钱鹏俊 0371-65798638(监督电话)
举报邮箱:857277356@qq.com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