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3年5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jysgsj@163.com。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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