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黔语发〔2018〕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函〔2022〕56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82所学校、申报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9家学校(单位)进行了验收评审,经专家组综合评议,拟认定60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4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培育单位。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对认定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语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0816,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省教育厅1026室。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附件1.2022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拟验收通过学校名单.docx
附件2.2022年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和培育单位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