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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托育,托举幸福童年

发布时间:2023-06-05 03:42:04作者:佚名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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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搭建智慧托育信息平台,发展医育结合、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各地积极探索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一项项暖心举措,补齐了民生短板,提升了千家万户的幸福感。

  婴幼儿的养育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 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就近托育服务的市场需求十分旺盛。

  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鼓励普惠托育服务多元化发展,提高托育岗位人员技术能力,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让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不断减轻,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有了更真切的获得感。

  普惠:截至去年底,全国托育机构约7.5万家

  下班后,家住四川成都的李女士准时把孩子从社区智慧托育中心接回家,“开在家门口的托育中心,有专人照护,离家只有10分钟的路程,价格还比外面低,解决了我们双职工家庭的大难题,家里老人也轻松了不少。”

  成都市推进“蓉易托”社区智慧托育中心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逐渐解决“入托难”。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表示,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供给取得积极进展。2020—2023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6亿元,新建48个地市级以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托育机构约7.5万家,提供托位约350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约2.5个。

  加强托育服务供给,要坚持普惠优先。

  浙江选择杭州、宁波、温州等17个市县,启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试点,探索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福建厦门大力发展福利托育,鼓励支持在产业园区建设职工福利性托育机构……各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单位托育、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等多种模式。

  加强托育服务供给,要汇聚多方力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茅倬彦建议,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着力解决服务供给和需求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鼓励社会各种力量进入托育市场增加供给总量。

  提质:医育结合、智慧托育等新业态不断涌现

  让家长托得安心、放心,托育服务既要普惠发展,更要提质增效。

  去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遴选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受到关注——

  河南郑州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成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为辖区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机构提供全流程、常态化的科学育儿指导;山东济南搭建托育信息平台,将机构管理、日程安排、营养膳食等环节贯通,提高服务效率;广西柳州推动医疗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展战略合作,完善托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市7所院校每年培养托育人才1100余名。

  在各地创新探索中,医育结合、智慧托育等新业态不断涌现——

  浙江杭州推进婴幼儿照护机构实现儿保医生签约全覆盖,针对婴幼儿营养与生长发育、心理行为等,开展健康宣教、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上海浦东建立规范有序、合力共治的托育服务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利用远程技术,开展实时巡查,加强行业监管;多地搭建智慧托育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托育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托育服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我国托育服务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服务体系不健全、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有待解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陆杰华认为,要满足群众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需求,未来仍要继续在专业性、安全性方面加大投入,从服务管理、配套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多措并举,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持续化、专业化的服务和指导。

  蓄力: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逐步完善

  “满足大部分家庭期盼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需求,托育服务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繁重,尤其是围绕托育服务‘房、人、资金’等关键节点,需要相关支持扶持政策落地落实。”茅倬彦说。

  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持续完善。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登记和备案办法、保育指导大纲、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营养喂养指南、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等,修订了保育师等托育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养老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就《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对家庭托育点的登记注册、收托和管理作出规范。

  此外,多个城市出台了一揽子“政策包”和扶持措施,在土地规划、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给补贴、给优惠。

  河北衡水对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实行免费入托,对第一个、第二个婴幼儿入托的家庭每月补助300元;江苏苏州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1万元/托位的建设资金补助和300—800元/人/月的运营补助;浙江温州参照当地幼儿园生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按托大班1.2倍、托小班1.5倍、乳儿班2倍给予补助。

  各地配套措施的完善,使收托价格明显下降、入托率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广大婴幼儿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项项暖心举措,补齐了民生短板,释放了政策红利,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杨彦帆)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305/t20230531_1062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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