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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四个坚持”深化教师职称评审改革

发布时间:2023-06-05 02:52:41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抓手,健全教师多元评价体系,着力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教师聚焦主责主业,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一是设置师德师风考察环节。该校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考察环节,建立“教师自评—基层党支部考核—学院党委审查推荐—教师工作部复查”的考核体系,对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素养进行全方位的考察。二是纳入教师培训学习内容。该校要求教师每年须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师德师风教育等活动累计不少于80学时,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三是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该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任现职以来获得师德考核优秀等次的教师,在业绩成果积分中进行加分计算。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着力细化教师分类依据标准。一是优化专任教师分类。该校将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分为以教学为主和教学科研两种类型,对以教学为主型教师降低科研要求,论文不再成为必选项;对教学科研型教师,设置教学科研并重的条件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队伍建设要求。该校分别制定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单设条件,在降低科研要求的同时,对思政课教师加入实践研修、指导学生实践等相关要求,并将“思政课”大练兵获奖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作为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三是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允许各教学科研单位在不低于学校评审条件基础上拟定本单位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在岗位设置比例内评审讲师职称、推荐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认定助教职称和博士学位教师的讲师职称,促进各单位建立起适合本单位教师发展的制度措施。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着力破除“五唯”顽疾束缚。一是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该校加大教育教学业绩成果比重,将教学水平、教学改革成效、课程思政等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条件,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果、教学改革项目等作为必要条件,业绩成果积分制中教学业绩成果积分占比最大,进一步激励教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二是改革科研业绩评价标准,破除简单以论文、项目、获奖评价教师,将科研成果形式扩展为学术论文、理论文章、智库成果、学术论著、科研项目、其他形式的较高价值科学研究业绩成果及表彰奖励等,丰富科研成果呈现形式;完善同行专家评审机制,将同行专家评价结论为优秀等次的在业绩成果积分中给予加分,将取得校外法人好评的代表性公共服务业绩成果纳入评审条件,注重学术传播力、影响力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该校对于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表现良好、教书育人能力突出效果优秀、积极从事公共服务,任现职以来在促进经济、社会、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而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表彰、公开宣传的教师,经审查后可突破任职年限,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

  ——坚持确保公平公正,着力完善职称评审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评审程序、优化评委会构成。该校规定评委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固定与非固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评委通过走访、随堂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申报人员,并在评审总分中设置评委考察打分分数,主客观结合、长周期评价,推动评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二是实行业绩成果积分制。该校对申报人业绩成果进行积分,按照成果类别、等级、个人排名等情况分别赋予分数,并结合评委考察评价、现场答辩情况,汇总得出个人评审总分。按评审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使评审依据更加全面充分、客观公平。三是实行承诺践诺制。该校在职称评审开始前,要求参加评审的教师、评委及工作人员分别签署承诺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杜绝说情拉票等违纪行为。通过事前备案、事中监督和事后备案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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