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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6-05 03:09:47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临近,今年高考是党的二十大后举办的首次高考,也是实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乙类乙管”新形势下的首次高考,保障高考安全是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确保我省2023年高考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2.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3.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4.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5.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6.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02_80016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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