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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十六届中小学“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04:50:57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2023年3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有效引导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阅读方向,促进阅读的优质化,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广东省第十六届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本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含幼教,下同)和学生利用暑假时间认真阅读一本好书,撰写作品。

  二、活动时间及步骤

  (一)6月至8月,组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阅读好书、撰写作品。

  (二)9月16日前,各地以学校为单位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的评选。

  (三)10月至11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优秀作品、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及书香校长。

  (四)12月,在省教育厅网站(edu.gd.gov.cn)“公示公告”栏、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广东教育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活动评选结果。

  三、活动设置

  (一)本次活动设教师组、学生组和亲子阅读组。学生组包括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

  教师组作品包括读后感和“整本书阅读”教学论文;学生组作品为读后感。

  亲子阅读组作品为微视频,以亲子互动阅读的形式呈现,应具原创性和互动性,主要内容为父母与孩子分享共读同一本书的心得体会。视频内容应紧扣阅读、立意鲜明、真实具体、生动传神。

  (二)各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评选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书香校长若干名。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结构合理。

  (二)征文作品题目自拟,字数要求:教师组4000字以内;高中生组2000字以内;初中生组1500字以内;小学生组1000字以内。

  视频作品限1280*720及1920*1080两种分辨率,格式可用WMA、AVI、MPEG、MKV等,原则上片长不超过5分钟,高清格式。视频片尾注明制作单位信息。作品以U盘报送,同时报送作品脚本,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全称+标题。联系方式须注明:作品标题、组别、单位全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详细通讯地址。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三)送审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凡在报刊、网络上公开发表过的不再参评。

  五、投稿规则

  (一)征文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收集,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每所学校最多推荐60篇(教师组10篇、学生组50篇),需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1)。作品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2。亲子阅读组微视频每所学校最多推荐3个。

  (二)先进个人、书香校长参评须按规定报送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

  (三)征文及申报材料须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通过“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广东教育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活动专栏上传报送。教师组征文、先进个人和书香校长申报材料上传至教师组通道。学生组征文上传至学生组通道。

  亲子阅读组微视频(电子文档与微视频一并存入同一个U盘)以学校为单位,快递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第二课堂》编辑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电话:020-83563007。

  六、阅读方向

  倡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凸显教师专业视角,多读教育理论类、专业成长类、教育心理学类、人文修养类、综合类等优秀图书。

  建议广大学生在学校和家长的指导下阅读思想健康、导向正确、文质兼美的正规出版的优秀图书。在图书类别的选择上,可以广泛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童话、寓言、故事、诗歌、散文、长篇文学名著、传统文化经典、科普科幻作品、思想政治教育读本等。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省教育厅和广东教育杂志社对本次活动全部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出版等其他版权;作品持有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三)凡参与本次活动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要求,如发现或被举报抄袭、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以作品中填写的资料为准,如有错误,主办方不再另行出具获奖证书。

  (五)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广东教育杂志社 张家瑜,电话:020-83566013;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

  附件:

  1.作品汇总表

  2.作品样式

  3.先进个人参评表

  4.书香校长参评表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189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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