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号)精神,经各高校审查、推荐,市教委相关处室审定,拟对评选出的10015名学生先进个人和290个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5日—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学生个人或集体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及方式:何礼,63635393,sjwxsc@163.com,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市教委学生处,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