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强化教育资源保障在服务引领教育教学创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及建设教育强省中的有力保障支撑,推进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创新应用及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相关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与应用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发挥省级教育资源保障课题示范引导作用,推进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更好繁荣我省教育资源保障事业,推动我省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实现。
二、选题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和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为根本目的,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发挥教育资源保障功能与作用,围绕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创新应用和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内容选题。课题申请人可参照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选题方向(见附件1),根据本地本单位教育教学实际和自身研究基础与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三、申报资格及名额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此系列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省教科规划教育装备和实践教育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
(五)本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课题管理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负责辖区内的课题报送,省课题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三)报送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能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四)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课题办批准。
(五)课题主持人至少在CN刊物发表一篇署名为第一作者的研究论文,论文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联,同时注明“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立项号”。
五、材料上报
本年度课题继续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管理平台(http://xmps.hncet.cn/pm,以下简称平台)为本次课题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一)平台将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课题申请人可从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
(二)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申报书》。在“所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以PDF格式提交到平台上。
(三)市级课题管理员在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完成线上审核工作,把在限额之内的《申报书》在平台上提交至省级课题办;无需在《申报书》上加盖市级管理单位公章。在平台上提交给省课题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四)市级课题管理单位请在2023年7月20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原始纸质材料邮寄至省课题办。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7号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研究部,邮编:450003;收件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选题方向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