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3〕55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参培学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海南师范大学,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琼人才局通〔2022〕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琼教师〔2023〕1号)精神,我厅决定启动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通过对我省基层教育业务骨干示范性培训,引领乡村教师整体专业发展,促进我省乡村振兴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乡村强师工程”旨在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我省乡村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优秀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干部。通过到省内外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和培训研修,着力提升参训人员的常规教学管理力、学科课程领导力、校本教研指导力、课堂教学改革力、区域团队建设力,推动其迅速成长为乡村教学名师,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养对象
“乡村强师工程”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推荐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公立学校(主要包含乡镇中小学校、村小、教学点)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具体条件如下:
(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高尚的师德师风,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工作进取心强,身心健康,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深受学生喜爱;
(二)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和学校管理工作;
(三)市县级骨干教师,至少获得市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市县级奖项中的一项,获得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三、培养时间
脱产学习一年,第一批学员(2023年)培养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7月。
四、推荐名额
2023-2025年,全省计划每年选派不少于50名优秀基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省内外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和培训研修。学员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各市县推荐名额为:
(一)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地级市可推荐初中、小学各4名参训人选;
(二)其余市县可推荐初中、小学各2名参训人选。
五、相关要求
(一)省教育厅负责本项目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由省财政通过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省教育厅从各市县推荐人选中遴选确定“乡村强师工程”培养对象。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大学)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管理、日常事务、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培训主要采用任务驱动的管理模式,实行导师管理+专家指导、研修小组自主管理和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踪管理相结合,过程性管理和绩效管理相合的方式进行全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在学员培训期间,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组织3-5名省培项目监管专家到学员跟岗学校看望学员,了解学员跟岗研修情况和跟岗学校落实管理与指导情况,解决学员跟岗研修期间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三)各市县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报送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单,真正遴选出具有教育理想、教育情怀、发展潜力的教师和校长。要将入选为培养对象的教师纳入本市县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管理,作为基层学校重点培养对象,为培养对象研修学习提供支持和保障,及时掌握培养对象的发展情况,为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支撑。
请各市县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2023年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98-65232872。
附件:2023年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推荐
人选信息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市县(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校(教学点) | 行政职务 | 现任教学科 | 是否市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 职称 | 主要荣誉或业绩 | 手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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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到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