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遴选重庆市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重庆市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共设计“三教”改革研修类、名师名校长培育类、校企双向交流类、其他类、中高职协同研修类等五大类子项目61个(详见附件1)。
(一)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项目。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骨干教师集中研修,每班40-5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模块化教学研究、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对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进行诊断与改进、教学质量评价等。项目采取市内/市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方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20天/160学时。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每班40-50人。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教育信息化制度及标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与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项目采取市内/市外集中面授、返岗研修等方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160学时。
(三)“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项目。遴选中、高等职业院校“1+X” 证书试点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每班40-50人。培训内容包括职业(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与专业课程融合、模块化教学方式方法、职业技能考核与培养课程考核评价等。项目采取市内/市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等方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20天/160学时。
(四)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项目。面向中、高等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专任教师开展专题培训,每班80-100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职思想政治、语文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中职数学、语文、英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高职外语、体育、心理健康、思想政治、信息技术等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项目采取市内/市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等方式,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10天/80学时。
(五)访学研修项目。遴选中、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到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等优质学校、学术或科研机构访学,每班20或21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群建设、名师工作室、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前沿技术以及企业工程实践锻炼等。研修采取市内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分阶段开展,访学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50天/400学时。
(六)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遴选中、高等职业院校院(校)长(书记)参加培训,通过市外集中研修、跟岗研修、考察交流、小组研讨、返岗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育,每班30-50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1+X证书制度、“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等,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80学时。
(七)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面向中职学校遴选师资培训基地骨干培训师和师资培训主管负责人;面向高职学院遴选师资培训基地骨干培训师和师资培训基地负责人,组建教学团队和培训管理团队,每班30-60人。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基地建设、需求分析方法、模块化培训课程设计、绩效考核评估以及心理健康专题等。通过市外集中面授、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修,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10-15天/80-120学时。
(八)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选派中、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青年教师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每班25-30人。实践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项目采用市内企业跟岗实践、企业流动站顶岗、参与研发项目、兼职任职等方式分段进行,企业实践累计时长不少于40天/320学时。
(九)产业导师特聘项目。支持市内中、高等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产业导师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设立工作室等方式,承担教学工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参与人才培养、“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或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教师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
(十)中职其他类项目。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开发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导师能力提升培训、外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等共4个项目,遴选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培训时间10天/80学时。
(十一)高职其他类项目。包括高职辅导员能力素养提升培训、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创新创业导师能力提升培训、教育类专业办学能力提升培训、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骨干教师高级研修培训等共5个项目,遴选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培训时间10天/80学时。
(十二)中高职协同研修项目。职业教育中青年领军人物高级研修培训项目,市教委负责遴选培养对象参加市外高级研修,每班50人(中、高职各25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治理理论、职业教育国际国内形势、区域职业教育发展问题和路径研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专业(群)设置与建设、课程教材与教法改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社会服务、技术应用与创新等。培训采取市外集中研修、考察交流等方式,集中培训时间为10天/80学时。
职业教育办学及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遴选中、高等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每班100人,其中中职60人、高职40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新时代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科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职业教育区域合作交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项目采取市内集中研修、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10天/80学时。
二、申报条件
(一)“三教”改革研修大类项目。申报单位为国家级、市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承担过两年及以上市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单位,或2006年以来获得过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资金支持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其中的“1+X”证书种子教师研修项目,申报单位为市内外“1+X”证书试点院校,并与国家认定的相关专业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机构联合申报。
(二)名师名校长培育项目。申报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还可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示范单位、通过教育部备案的省级优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机构。
(三)校企双向交流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企业实践单位的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申报此项目,须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联合申报。
(四)产业导师特聘项目。申报单位为从企业聘请了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各行各业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先进人物的中、高等职业院校,从产教融合型企业聘请了产业导师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申报该项目的产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或细分产业)涉及的某专业领域人才;二是具有数年在企业一线操作技能岗位、生产(或工程)技术岗位、服务或管理岗位从事生产建设或技术(或产品)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经验,曾经培养出高水平技能人才;或主持过国家级、省级重大课题或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并取得成功;或获得过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国家级或省级奖励;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有公信力的高级专业证书;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是地方(或行业)技能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三是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一般每年与院校教师或学生共处(以线下为主)工作时间72个学时以上(如按每周6学时、每月4周计,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五)中职其他类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企业实践基地,或者承担过两年以上市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单位。
(六)高职其他类项目。申报单位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还可为全国高职教育师资专业技能示范单位、通过教育部备案的省级优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机构。或者承担过两年以上市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单位。
(七)中高职协同研修项目。申报单位为国家级、市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承担过两年及以上市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单位,或2006年以来获得过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资金支持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优质的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平台和资源,加大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能高效完成培训任务,并切实保证培训质量。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研究专长与培训领域契合度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与丰富培训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有精力全程参与项目指导;专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有一定比例本单位专家,同时,本单位以外的优秀教师、企业行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0%。
(二)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优势专业和培训资源,积极申报相关项目,精准制定培训方案,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承担,如有类似情况,取消项目承担资质。
(三)各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与机制,经费预决算表填写规范详实,培训经费中用于师资的经费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经费的20%,同时,经费使用须符合《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四)各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须提供联合单位的协议书(承诺书)及联合申报单位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各单位申报时应按培训专业或方向申报,未明确专业或方向的按专业大类申报,没有明确专业的按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7:00。请申报单位将《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重庆市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须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封面也需要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前报送至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全称)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纸质件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11室;收件人:谢霁月;电子信箱:cqzjgp@126.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静(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师范教育处),023-60393048;金婷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023-63865672;谢霁月(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23-62882296。
附件:1.重庆市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规划表
2.重庆市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
3.重庆市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