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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09 05:03:23作者:佚名来源: 教育部

  2022年,教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印发通知,召开直属系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中央宣讲团成员,面向教育系统近20万人开展专门宣讲。组织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研修班。抓机关、带战线,不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2022年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干部集体学习方案》以及直属机关党校2022年度处级党员干部理论进修班等培训计划,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司局级干部带头开展学习。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重大专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研究等开展联合攻关,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研究推进教育法治相关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年度总结述职报告中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二、加快完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教育发展

  (一)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教育立法。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完成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和全面修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与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学前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校外培训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

  (二)着力加强规章制度供给。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全面总结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健全法治副校长的管理体制、拓展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任务、完善法治副校长的聘任机制、强化法治副校长的条件保障,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印发通知,就《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行部署。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教育部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

  (一)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落实落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把审核范围、严守法律规范,做好“法治体检”。完成教育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健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印发并推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通知》,对教育部出台的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特别是“六稳”“六保”工作等政策内容的政策文件进行评估。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建设,推动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章程进行管理。

  (二)健全重点领域执法制度。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理顺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努力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体系。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明确执法环节、文书格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举办全国校外培训执法培训班,面向省、市、县校外培训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地方校外培训执法能力和水平。保护学生家长权益,推动各地以退费、兑课、法律途径等方式解决4万余名学生家长校外培训“退费难”问题。

  (三)推动微观权力清理规范。组织开展新一轮“三评一竞赛”全面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围绕中心、坚守初心、回归本心要求,坚决取消各种无实质意义的项目。大幅压减各单位实施的评审和竞赛项目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以“三评一竞赛”清理作为小切口,推动转变教育治理方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四)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动落实《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持续优化相关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等。深化巩固“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统筹高校评估认证工作,对重复交叉内容进行简化,强化原始证据,减少材料数量,持续给高校松绑减负。支持高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加强对各地的调研指导,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促进全面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督促推动部内各责任单位落实驻部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开展直属单位违规合作搞创收等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完善督查制度、丰富督查手段、聚焦工作重点,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部党组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按时办结2673件涉及教育的建议提案,实现办结率、沟通率、答复承诺事项完成率三个100%。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建立机关司局对口联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属地联系、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主动联系服务代表委员的工作机制,落实办前主动联系、办中密切沟通、办后交流回访“三步工作法”。

  (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规范做好主动公开,通过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教育领域重大政策、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效率。深化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整合、灵活运用教育宣传资源,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探索打造优质、高效的教育信息公开平台。

  (四)完善教育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复议诉讼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更新各类文书格式,完善信访工作体系,组织教育系统培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做到风险早发现、事端早处置、信息早报告。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持续做好法治教育,不断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修订统编教材,全面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国高校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系统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设专章“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体内容搭建章节框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指导高校切实落实《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推动全国高校法学专业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核心必修课。开展法治政府相关理论研究,支持法治政府研究基地建设。

  (二)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2022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在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直属机关处长任职培训、新入职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专题培训。举办高校法治工作专题培训班、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培训班,提升高校、地方教育部门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专题研修中设置“法治中国建设”课程模块,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等课程。坚持做好机关新任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干部树牢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持续办好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完善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指导督促,进一步扩大宪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紧扣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纪念现行宪法实施四十周年重点主题,进一步提升网络学习资源的生动性和交互性。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通过普法网参与网络宪法学习的人次超过76亿人次,1.6亿多名学生经过学习与测评成为初步掌握宪法知识的“宪法卫士”。组织开展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推进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核心监测点纳入“双一流”高校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教育系统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被全国普法办评选为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十大案例之一。

  六、健全保障体系,以教育数字化助力教育治理现代化

  (一)建立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平台,集成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资源服务和政务服务,打造教育系统重要的公共服务产品。全面推行研究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改革及网上复试改革,创造性开展跨省借考工作,实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异地借考。构建考试防疫政策和保障体系,全力保障应考尽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升级“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通13项数据服务接口,共受理其他部委和省市单位提交的申请69项,14项数据服务纳入精准授权服务清单,提供35.7万条教育监管数据。建设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纳入1.1万个学科类机构和10.9万个非学科类机构。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上线就业服务、考试服务、学历学位、留学服务等4个方面的26项服务,全年总浏览量6114万次,总访问量3190万人次,总办件量2101万件。

  (三)打造“互联网+立法”信息服务平台。上线法律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开通草案查看、意见反馈、支持反对、实时统计、可视化分析、专家咨询等功能模块,实现草案文本一键上传、公众观点便捷发表、意见建议实时掌握,打造意见征集平台、专家智库咨询平台、立法数据分析平台。大幅提高意见征集效率,推动将民主决策落到实处。

  2023年,教育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教育立法、执法和普法等工作,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02/202306/t20230627_1066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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