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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重庆市2023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09 04:51:54作者:佚名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现就遴选重庆市2023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类型

  2023年我市“国培计划”公开遴选项目共规划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市区(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四类10个子项目,具体项目设置情况见附件1。

  二、遴选单位范围

  为贯彻落实精准培训要求,切实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本次项目承担机构主要在以下范围内遴选:

  1.具有优质培训条件的市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市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我市区县及以上教师发展机构和教科研机构;

  2.具有较好支持服务能力和课程资源整合开发能力,且社会评价高的优质远程教师培训机构;

  3.承担我市同类项目两年以上、培训效果好且具有良好培训条件的省级以上教育学术团体。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申报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领会新周期“国培计划”实施重点要求和各类项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聚焦教师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提升,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师德师风、理想信念教育等内容纳入必修模块,引领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二)优化培训内容。申报单位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针对性设计培训课程,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纳入教师校长培训。遴选熟悉基础教育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要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作用,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

  (三)改进培训方式。要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安排,强化教师实践参与,帮助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完善线下集中、在线培训、校本研修融合的混合式培训,帮助教师精准发现问题,制定提升方案,通过专家指导、自主学习、同伴交流和教育教学实践,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参训教师训后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教师更新理念、改进方法、运用实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提升。进一步加强优秀课程资源建设,注重参训教师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发掘整理过程性成果,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四)严禁项目转包行为。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具体子项目申报要求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报送申报材料。今年我市“国培计划”公开遴选项目将启用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各申报单位务必在2023年6月30日18:00前登录“重庆市教师培训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xmps.jsfz.cqedu.cn),将加盖单位公章(市内中小学、幼儿园、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申报书还须加盖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公章)的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上传至相应项目申报入口,逾期不再受理。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填写和上传要求提交材料,凡未传、错传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纳入评审。同时请申报单位将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邮寄至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纸质版材料必须与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

  (二)组织评审。市教委组织教师培训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

  (三)公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经市教委审核确定并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备案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陈元新(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023-62658507;刘莹,023-67084450

  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5室;收件人:高雪;电话:13658346001;邮政编码:400067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w.cq.gov.cn/zwxx_209/gggs/202306/t20230619_12075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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