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审批〔2023〕9号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忻州职业技术学院、阳泉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们各自提交的学校章程核准稿,由山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审议,经2023年5月26日省教育厅第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附件:
1.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32号)
2.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33号)
3.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34号)
4.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35号)
5.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36号)
6.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37号)
7.忻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38号)
8.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39号)
9.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第140号)
10.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41号)
11.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42号)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306/t20230621_8789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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