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了15个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和50个单项试点。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积极调动各个方面参与的主动性和责任心,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力度,增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建立改革激励和容错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的作用,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探索,确保试点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体目标、改革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破解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试点单位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上报改革项目总体推进情况(2000字以内),2024年3月30 日前上报改革成果(以单位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项目推进情况和改革成果上报通过“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及时总结,注重宣传推广
各试点单位要发挥好在改革创新中的示范突破和源头活水作用,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及时梳理总结一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提炼一批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宣传推介和互学互鉴,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提供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夏 青
联系电话:0371-69691852
电子邮箱:faguichu709@163.com
附件: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名单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