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9 03:56:0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了15个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和50个单项试点。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积极调动各个方面参与的主动性和责任心,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力度,增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建立改革激励和容错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的作用,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探索,确保试点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体目标、改革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破解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试点单位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上报改革项目总体推进情况(2000字以内),2024年3月30 日前上报改革成果(以单位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项目推进情况和改革成果上报通过“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及时总结,注重宣传推广

  各试点单位要发挥好在改革创新中的示范突破和源头活水作用,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及时梳理总结一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提炼一批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宣传推介和互学互鉴,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提供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夏 青

  联系电话:0371-69691852

  电子邮箱:faguichu709@163.com

  

  附件: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名单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6-14/27612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