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网信办、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纳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完善选用、教学、评价、监督和学分认定等管理机制,推动全省高校线上优质课程资源的统一管理、数据共享、课程互选,做好新常态下在线教学的建、用、学、管,进一步压实在线开放课程管理责任,保障在线教学健康发展,为有序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为确保新模式环境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压实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在线开放课程教师管理,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规范和考试纪律,执行在线开放课程上线基本规范,完善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课程平台对接标准,优化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环境,强化学习过程监控,有效治理“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保障在线开放课程运行效果,确保在线开放课程使用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课程平台建设管理
1.健全平台对接标准。各类第三方平台需向河南省高等学校课程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开放用户身份数据、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实现定期课程教学数据对接,便于省教育厅对课程质量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2.加强平台资源建设。各高校需及时组织本校国家级、省级一流线上课程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老师,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课程管理服务平台发布课程信息,上传完整课程资源,做好课程设置、作业、测试、考试等教学环节,完成课程讨论、师生答疑,并持续做好课程的运行、维护与更新。
3.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各类平台应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人脸识别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法依规对身份认证、课程内容讨论记录、学习数据实施监控,有效识别“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定期或根据高校教学要求,向省教育厅和高校及时准确提供相关高校学生学习数据。发现“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的,由高校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要切实承担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为学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建立全链条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课程实施、讨论交流、学习过程等内容的有效监管,确保意识形态、信息交互、网络运行、数据存用、运维服务等方面安全可控,有效防范有害信息传播、在线服务中断、数据恶意篡改和师生信息泄露。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第三级。
5.加快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课程管理服务平台,汇聚课程资源,构建具有河南省特色的优质课程资源库,完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制度。
(二)压实课程教学管理责任
6.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各高校要制定本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课程选用、教学组织、课程评价、课程督导、学分认定等管理工作,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课程、混合式课程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学院(系、部、中心)是在线开放课程管理的主体,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选用申请,并对课程内容的学术性和政治导向进行审查。
7.强化课程审查选用。严格实行课程意识形态和内容审查、质量监督制度,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建立课程内容质量审查和运行保障制度,严把学术关、质量关,未经高校审查并正式推荐的课程不得受理,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课程不得上线,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不得选用。每学期以线上、混合式教学模式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课程选用计划须由课程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系、部、中心)审查通过后报教务部门审核。开课时必须标注“线上教学课程”或“混合式教学课程”,确定线下课堂教学的上课时间,并在课程大纲中明确线上教学或混合式教学的具体安排,为学生选课和课程管理提供依据。
8.选配课程责任教师。对选用的线上学分互认课程要根据本校选课人数配备至少一名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本校该课程的教学服务与管理,配合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的教学活动,加强活动组织、自主学习引导和课业辅导,强化课程考核监督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9.严格过程考核管理。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不得将在线开放课程考试完全交由在线课程平台等第三方负责。混合式课程应将线上学习成绩作为过程性成绩的组成部分;鼓励线下课程利用课程服务平台进行过程性成绩评价。
(三)加强在线课程教师管理
10.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确保上线课程质量。
11.选课高校责任教师应当配合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的教学活动,加强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强化课程考核监督管理。
12.对造成教学事故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或选课高校责任教师,由其所在高校根据教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给予相应处分。
(四)规范在线课程学习考核
13.高校学生应当按照其所在学校选课要求,通过教务系统选修线上学分互认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学生在校期间选修本校教务部门组织的在线开放课程一般不超过5门。
14.各高校应当制定混合式教学课程授课过程中线上学习的免修办法和细则。在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之前,已完成相同内容的在线开放课程线上学习任务并通过线上考核的学生,可根据课程中心提供的有效线上学习课程考核成绩电子证书,按照各学校制定的办法和细则相关要求,提出该混合式教学课程授课过程中线上学习的免修申请,教务部门将其成绩证明折算为线上学习评价成绩;在顺利完成线下教学环节和期末考试,并通过终结性评价后,认定相应课程成绩和学分。
15.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16.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由涉事学生所在高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全程监督评价
17.加强教学过程监督评价。各高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在线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在线运行、教学服务、实际应用、教学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管理。加强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管理,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18.加强教学效果监督评价。各高校应紧紧围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全程记录和跟踪在线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和学习反馈信息,全面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要从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活动、教学评价、教学效果、课程影响、课程资源、团队支持、团队服务、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障等全面客观评价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效果。
19.改革学习评价方式。对于引入的线上教学课程,依托网络学习平台,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校内责任教师自行设置行程性、终结性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及各项成绩占比,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对学生的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学习成效进行过程性评价。行程性量化评价以学生的学习时长、在线测试、在线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情况等线上环节作为认定依据,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课程的学习并积极参与各个环节教学活动;终结性量化评价由学生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安排,可以依托开课平台组织线上考试或单独组织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
20.健全各类奖惩制度。省教育厅根据应用情况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和使用情况评价。高校要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数量与质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教学单位年度教学考核指标体系。对于连续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课程,暂停该门课程基于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活动,任课教师或责任教师进行教学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申请开展混合式教学或线上教学助教管理。
21.建立课程学习预警机制。河南省高等学校课程管理服务平台对课程教学过程实施大数据监测,提供学习行为预警。省教育厅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对异常学习行为集中的高校、平台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推进全省高校在线课程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学校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委托河南省高等学校课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河南高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相关事宜,保障在线开放课程安全稳定和高质量运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和管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系统谋划、专人负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健全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与学习的管理、激励和评价机制,有效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切实提升在线开放课程运行质量。
(二)加强监督引导。省教育厅做好在线开放课程运行数据的监管和预警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视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的浓厚氛围,加大在线开放课程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定期对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和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线开放课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全力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协同联动。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级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网信办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研判意见,依法对“刷课”APP和违法售卖课程的平台、账号进行处置。省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刷课”网站和APP。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偿“刷课”服务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相关违法违规市场经营活动。
职业教育以及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课程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与管理,其它参照此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