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文件精神,在前期自查自评和网报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6月26日-6月29日对济源市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或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5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