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9 05:28:3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培养品格,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实践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投身实践,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在实践锻炼中积累智慧,在社会熔炉中锻造品格,在搏击风浪中增长才干,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战略、时代需求相结合,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投身实践大熔炉,争做青春奋进者

  三、活动内容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立足优势特色、对接地方需求、整合实践资源、创新实践载体,组织大学生按照以下类别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多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红色教育类

  扎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遗产沃土,把史料史实和革命精神转化为教材,把红色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纪念馆等转化为课堂,推进红色实践教育课程和体验式教学有机互动,通过红色史料收集整理、红色故事宣传讲述、红色文艺编排展演、红色文创产品生产创作等形式,使大学生在实践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革命精神洗礼,坚定跟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文化传承类

  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原文化深厚土壤,锚定中华文明起源与传承脉络、优秀成果、文化遗产、民间文化艺术和传统工艺等,通过传统文化公益讲堂、传统手工艺品制作、非遗文化抢救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技艺训练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让大学生深刻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感悟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巨大推动作用,坚定文化自信自强。

  (三)生产实践类

  突出高校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结合地方产业需要和学生专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企业,组织学生参与到专业相关的生产、管理一线,促进课堂知识向生产、管理实际转化,并围绕技术难题、工艺难题、基层治理难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建立校政行企深度合作、产教学研深度融合的育人模式,全面提高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促进行业企业提升竞争力。

  (四)生态环保类

  聚焦“双碳”目标下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生动实践,利用黄河流域、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组织学生开展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调研、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环境保护项目攻关、生态旅游规划实践等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环保意识,并辐射带动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盘活绿水青山、共享金山银山。

  (五)创新创业类

  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创新创业工作室、创意中心、创客空间、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器等载体的作用,组织学生组建团队开展科研训练、产品开发、社会调研、学科竞赛、创业训练与实践等活动,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为“两个确保”目标的实现输出更多优质人才。

  (六)劳动实践类

  立足高校和本地实际,深入挖掘学校及周边劳动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集教育功能、体验品质、成果应用于一体的劳动场所和设施,设计寓教于乐、寓教于动、寓教于心的劳动实践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意识培养、劳动技能训练、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使大学生牢固树立“劳动光荣”意识,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将“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发扬光大。

  (七)国情教育类

  紧密结合高校专业特色,组织学生深入厂矿社区、田间地头等基层一线和边远地区,开展理论宣讲、建设规划、乡村振兴、技术推广、公益服务、文化宣传、支教支农支医等活动,让大学生在深入基层服务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厚植家国情怀、增强社会责任,学会把理论讲到群众心坎、把技术用到群众生活、把专业知识转化为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把复兴梦想变成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

  四、项目建设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途径。各高校要及时宣传推广实践活动成果、研究探索实践育人规律,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的体系化、项目化和品牌化建设,按照活动内容类别培育和遴选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成效突出,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立项。

  (一)立项条件

  1.明确项目主体。各高校应以学校为主体申报项目,已经列入往届“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重复申报。

  2.突出育人导向。各高校要着眼学生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紧密对接基层现实需要,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根本目标,合理设置项目主题,精准选择实践地点,科学设计团队结构,精心设计项目规划。

  3.聚焦育人实效。突出社会实践活动“动手做”的本质特征,让学生完整地参与实践成果产出的全过程,并在其中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培养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升育人效果。申报全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团队及其成员要有可听可见、适合展示的预期实践成果。

  4.强化育人保障。申报项目要突出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持续性,应为高校近年来持续开展、有一定的基础成果、相对比较成熟的项目。项目团队要有专业教师全程参与指导,为项目育人实效提供专业保障。项目所属高校要为项目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5.完善协同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对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建立由学生工作部门、教务部门、团委、教学单位、专业教师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全面提升社会实践活动育人的针对性和有实效性。活动团队要制定合理的活动进度安排,形成高质量、可持续、可复制的社会实践成果。

  (二)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报。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通过专报系统申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xs.jyt.henan.gov.cn/,用户名:haedu_shsj_学校代码(如郑州大学用户名为:haedu_shsj_10459),初始密码:haedu@xsc2023,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按相关说明进行操作。申报项目需要通过专报系统填写《第七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表格加盖学校公章后制作成PDF文件上传至专报系统。每所高校可申报不超过2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截止到2023年8月18日。

  2.项目立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项目。

  (三)结项与评选

  1.组织实施。高校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与服务对象、活动单位沟通对接,根据项目内容、组织形式和进度安排开展相关活动。

  2.项目结项。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自立项公布之日算起。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填写《第七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及结项报告,通过专报系统申报结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认定,对符合结项要求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3.项目评选。省教育厅根据结项情况择优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对结项时被评定为一等奖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顶层设计。各高校要将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建立集招募选拔、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评价考核、激励保障为一体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探索实行“管理项目化、指导专业化、运作团队化、考核学分化”,整合利用“课内+课外”“线下+线上”“校内+校外”实践育人资源,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贯穿、全方位协同的社会实践工作格局。

  (二)协调推进落实,提升育人实效。各高校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要加强专业指导,鼓励专家教授、学业导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参与选题、立项、实践、结项的全流程,建立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库,把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业绩评价、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要遴选优秀实践团队,挖掘优秀实践成果,不断推进社会实践活动提质增效。

  (三)注重典型宣传,扩大示范效应。各高校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平台,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秀团队展播和优秀项目推介活动,及时总结社会实践活动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时将活动的媒体报道、视频资料、标志性成果上报省教育厅集中展示,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社会影响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品牌,影响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联 系 人:林芸 聂为明

  联系电话:0371-69691790

  

  附件:1.第七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

  2.第七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申请表

  2023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6-29/27696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