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四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琼族办〔2023〕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我厅审核,并经厅专题会、厅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省国兴中学申报第四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名单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也可发送电子邮件,需写明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7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49室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梁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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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