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县(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认真组织动员,按照教师厅函〔2023〕14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教师全面深入学习,促进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数字素养、科学素养、综合育人能力等方面不断提升。参训教师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10个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二、各市县(单位)要及时了解本市县(单位)暑期教师研修进展情况,认真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形成典型案例,于2023年9月1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对于优秀案例,教育部将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请各市县(单位)将负责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联系人于2023年7月1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
联系人:王巍巍,联系电话:0898-6523687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2.2023年暑期中小学教师研修学习学分登记流程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省属各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