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1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数字资源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桂教网信〔2023〕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深度推进我区数字资源建设和应用,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暨“数字资源应用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精品课遴选活动,形成一批自治区级数字资源应用优秀案例和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数字资源规模化和常态化应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汇集优质教学资源,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教师课堂教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帮助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促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遴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包含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不含幼儿园),所有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精品课的遴选必须对照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课程节点编号。
三、质量要求
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三类。学科课程和特殊教育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特殊教育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精品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2023年教育部审定的教材,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1),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目录节点(以“精品课”遴选工作网站公布为准)及报送要求,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级初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视频,连同其他资源统一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市级遴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在下达的名额内(见附件2) ,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10月10日前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通知市级精品课主讲教师本人登录智慧平台上传微课视频及相关资源。
(五)自治区级遴选。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市级精品课进行评审,遴选确定自治区级精品课,并按教育部要求推荐490节精品课参加教育部遴选。同时,我厅将遴选优秀组织单位市级4个、优秀技术支持人员45人(自治区3人、市级42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前两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本地2023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教、装备、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精品课遴选工作由基教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中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实施,教研部门和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负责教研指导和遴选推荐,电教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条件保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3年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三)健全激励机制。获得自治区级和部级的精品课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要对获得部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四)强化推广应用。部级和自治区级精品课将作为智慧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六、其他事项
(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13日前传真至基础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gxywjy@126.com。如无特殊情况,建议市级联系人与前两年各市确定的工作联系人保持一致。市级联系人请于7月20日前加入广西基础教育精品课工作群(QQ群号:689279989)。
(二)各市要保存好县级遴选推荐报送的精品课视频及相关资源,并通知教师本人于2023年10月30日前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址:ykt.gxeduyun.edu.cn),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等资源请同步上传至“八桂教学通”平台,纳入校本资源库管理。
(三)自治区级精品课遴选工作的相关证书由我厅负责制作发放,市县级精品课证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作发放。优秀组织单位按照各市任务完成比例和获奖数量情况综合确定,优秀技术支持人员由各市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马月好,0771—5815212 、0771—5815171(传真);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陈桂军,0771—5815450;广西教育研究院姚进宏,0771—5815124;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曾宇杰,0771—5815526。
教育部智慧平台客服电话:4008980910,QQ客服:4008980910,客服邮箱:jpk@moe.edu.cn。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
2.各市精品课推荐名额
3.2023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
4.工作联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