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教材〔2020〕5号)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成立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专家指导委员会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是我省教育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专家队伍。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专家委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情况可进行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对我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重要决策进行前期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指导我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组织开展经验总结和交流,推动学科建设;
(三)定期开展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状况调研、监控和监督检查,形成评估分析报告;
(四)组织国家安全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教学实践成果的评审和鉴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骨干培训工作;
(五)承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的关于国家安全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
三、推荐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熟悉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积极支持工作。各推荐单位要积极支持教指委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委员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教指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四、推荐办法
专家成员由各地各校推荐。其中主任委员应为长期从事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政领导;专家委员应为从事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一线教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有意愿、有相关专业背景能力和水平的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推荐名额5名、直管县(市)推荐名额2名,由各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实验学校(单位)推荐名额2名,由各校汇总上报。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不得附加推荐调减,认真组织填写《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和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报南阳理工学院(通过邮政EMS寄送),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包括表格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发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厅联系人:方治强 李军伟 0371-69691264
南阳理工学院联系人:牛凯 0377-62232550
邮箱:34429064@qq.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南阳理工学院。
附件:1.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