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教育厅召开青海省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署暨培训会,部署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数学、体育与心理健康的质量监测工作,并对实施工作重点流程、现场操作和问卷调查系统操作进行了专门培训。
会议指出,2021年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第三周期的开局之年,监测工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期,国家抽取我省的样本县(市、区)由以往的6个增加至8个,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加监测的协议县(市、区)由12个增加至19个,监测覆盖率由2015年的13%上升至60%;监测学科在六学科(数学、语文、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的基础上新增心理健康、英语和劳动教育的学科监测,形成了德智体美劳全面覆盖的监测学科体系。
会议强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党和国家的意志,是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性,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状态下,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平稳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明确各自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监测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监测工作。二是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各地按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路线图、时间表,将任务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人。三是工作到位,抓好落实。通过宣传到位、培训到位、协同到位、保障到位、监督到位,五个到位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强化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放松、不大意,既要完成监测任务也要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