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热点 > 各地加力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

各地加力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3-07-27 20:39:25作者:佚名来源: 教育部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地方出台了一揽子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各地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持续推进各项政策支持措施落地落实,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扩充就业容量,拓展就业渠道

  激发企业吸纳活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访企拓岗”促进就业。安徽省以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去年11月以来,全面启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累计访企2.09万家,新开拓岗位30.9万个,确保访企有方向、拓岗有成效、就业有保障。系列招聘保障就业。宁夏制定出台“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容量扩增”“岗位拓展”“就业促进”等七项行动。国企扩招稳定就业。四川省扩大国有企业招工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积极争取中央在川企业加大在川招聘力度。激发民企吸纳就业。湖北省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现有职工人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陕西省对经有关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按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核算,给予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每年享受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基层就业

  拓展基层岗位。福建省实施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募集发布计划,开发一批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将师范毕业生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从教。完善职称制度。贵州省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对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实行省市和县乡基层一线教师的申报评审条件分类申报,科学客观评价基层教师业绩水平。优化基层待遇。云南省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执行岗位补贴,对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保障升学通道。黑龙江省等多省统筹采取有效措施,有力确保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同等情况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落实考录政策。青海省出台《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保障各市州每年拿出行政事业单位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加强困难帮扶,提升就业能力

  落实困难群体补贴。河南省教育厅连续9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面向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建设就业帮扶平台。浙江省推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平台,通过打通民政、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设立残疾学生专项。甘肃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扩大宏志助航培训。重庆市在原有6个国家基地的基础上,增设5个地方基地,扩大就业能力培训覆盖面,惠及更多重点群体毕业生参加培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健全职业生涯教育体系,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推进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

  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指导各地各高校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用足用好各项促就业政策措施,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307/t20230724_10705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