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智慧校园试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年度任务清单》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数字化工作,探索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模式,我厅决定开展智慧校园试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试点内容
(一)各校(园)对照《智慧校园总体框架》(GB/T36342-2018)《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等,结合实际认真填写试点申报表(附件),确保试点目标清晰,措施可行,富有成效。
(二)各校(园)通过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围绕数字化赋能“教、学、管、评、测”,如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评价、智慧服务等方面,选取至少1个方向开展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并具备复制推广价值,形成一批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典型。
三、申报要求
(一)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数字化发展,强化统筹谋划和整体规划,智慧校园建设思路目标清晰,顶层设计科学合理。
(二)学校(幼儿园)具备一定的数字化建设与应用基础,至少已有1个智慧教育应用场景,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普遍树立教育数字化发展理念,积极踊跃开展数字化创新应用,主动运用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
四、组织申报
(一)各市县教育局积极组织各校(园)申报,并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由各校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资金保障
各单位要加大对智慧校园试点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奖补资金等予以政策和资金上倾斜,保障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yun.hainan.edu.cn/)“海南省智慧校园试点申报”专栏。省教育厅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试点学校(幼儿园)名单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省教育厅田文果,联系电话:66779360,15208958872;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陈海,联系电话:36634030;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微信号:hnszypt。
附件:海南省智慧校园试点申报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智慧校园试点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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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完全中学 □高级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初级中学 £完全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院校 □幼儿园 | |||
学校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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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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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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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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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教育数字化发展现状:(说明学校教育数字化现有发展基础,特别是近三年内智慧教育应用场景情况。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 ||||
三、智慧校园试点目标和工作计划:(简述未来三年智慧校园试点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保障机制等,包括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 ||||
申报学校 意见 | (如入选,承诺将申报材料向全省公开,承诺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校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请单位填写此表作意见并盖章,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此表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报送至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yun.hai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