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经研究,拟于近期举办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就培训班学员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要求
(一)熟悉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二)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2020年1月1日以后通过者)。
(四)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服务态度好。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有怀孕情况及需要带小孩参训的同志不能报名。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8月下旬至9月初,共10天。
(二)培训地点: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培训楼(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5号相思湖校区)。
三、培训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普通话测试工作有关政策解读。
2.普通话语音知识培训。
3.《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修订稿)解析。
4.测评能力综合训练。
(二)考核内容。
1.汉语拼音考核。
2.评分细则考核。
3.测评能力考核。
4.普通话水平考核。
四、报名方式
按照个人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
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各市意向参培人员,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到所属市教育局普测站申报,由各市教育局审核推荐。
(二)各高校及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意向参培的教职人员,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学历证书到所在学校普测站或办公室申报,由学校审核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照报名条件核验有关证件,认真做好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预报名审核推荐工作。
(二)请各市、各校将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电子邮箱:67397471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黄一柳、庞洁,联系电话:0771—5815388、5815400。
附件: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学历 | 职务/职称 | 取得一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时间 | 分数 | 联系电话 |
备注:电子邮件主题与报名汇总表文件名格式为“省测班报名表+地市/高校”,如“省测班报名南宁市/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