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控烟校园行”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3〕32号)总体安排,经区县遴选、市级评选,分别评选出小学和中学组青少年控烟绘画作品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活动组织者奖,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的,请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受理匿名举报。我委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贵元,60393043。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处,邮编:400020。
附件:1.2023年青少年控烟绘画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名单
2.2023年青少年控烟绘画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3.2023年青少年控烟绘画征集活动优秀活动组织者奖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