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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香港、澳门团组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0 23:20:24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根据我厅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拟于下半年赴香港、澳门开展公务访问,出访天数共计6天(香港4天、澳门2天),团组人数6人。服务需求:为该出访团组提供相关机票、住宿、用餐、交通、保险、协助办理出访手续等服务。

  一、服务供应商参加本次必选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接境外旅游、商务考察团组资质;

  (二)具有承接政府公务出国(境)团组的良好业绩和口碑;

  (三)诚信经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年内无重大投诉案件。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一)响应文件包括:

  1.公司资质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注册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近年来承接政府公务出国境团组情况,包括承办团组清单、任务批件或合同复印件,可隐略涉及隐私或商业秘密内容);

  3.项目实施方案(应制定详细服务方案,包括航班、推荐境外酒店情况、用餐安排、车辆安排、应急预案等);

  4.报价方案(按人均金额报价,应包含各项明细);

  5.其他(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可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每份材料单独成册并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二)递交时间及方式: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8月3日18:00前送至四川省教育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10楼11号办公室)。逾期送达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028-86125010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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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3/7/27/0720e3d576da4ceb951fa81e9a386b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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