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主动挖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及时凝练总结做法成效,积极展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成果,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我厅将适时开展调研,择优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真真,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zcjc@jyt.henan.gov.cn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