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省级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教育厅组织等级评定专家组依照《海南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15年修订版)》对下半年参评的幼儿园开展评估。根据专家组评定的结果,经我厅研究审议,共有17所省级幼儿园通过复评。现将通过复评的幼儿园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8月 8 日至8月 14 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楼。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