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评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草拟了《四川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3年9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jytjsc@126.com。
附件:1.四川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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